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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水普以外河湖划界工作的通知》(皖水河湖函﹝2021﹞406号)要求,我市完成了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有关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示。 附件:宁国市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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