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积极落实上级社会福利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截至11月底,宁墩镇为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助2.4万元。
规范审核。规范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做到不错不漏。及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动态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村级网络管理,不定期组织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走访,准确、及时掌握孤儿的变化情况,对超龄或因被收养等不再符合孤儿保障对象的,及时取消保障待遇;对新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监护人发生变化的,签定监护协议书,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照料不“孤”,监护责任不“缺”。
核发资金。定期对孤儿资金账户细致核实,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相关手续,确保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到位、到人,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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