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党组及其所属的宁国市省级粮食储备库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党组及其下属的宁国市省级粮食储备库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紧盯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市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室地址:市财政局二楼市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举报信箱:分别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地点院外及宁国省级粮食储备库院外(汪溪街道殷白村)
举报电话:座机0563-4110074;手机18297582602
举报电子邮箱:xcez18297582602@sina.com;
集中接访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月17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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