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启动面向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意见》共提出11条具体措施,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上,打出一套严管厚爱与激励保障并重的“组合拳”,进一步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后备干部储备,按照每村至少有2名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标准,指导各乡镇街道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等群体中全面挖掘发现优秀人才,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创新“两回三选”模式,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放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人视野,破解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后继乏人”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将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每年组织1次全覆盖培训。同时,采取学历进修、专题培训、组织到省内外名村或经济强村挂职锻炼、选调村干部参与涉农工作的干部培训主体班次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村干部的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实践能力。
突出激励保障。全面提高村干部薪酬待遇,建立误餐补贴、定期体检等制度,有效提升村干部岗位的“含金量”。持续拓宽村干部上升渠道,今年选拔一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在每年从优秀村“两委”正职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的同时,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事业人员编制,面向优秀村“两委”干部开展定向选拔。此外,在“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提名过程中,适当增加村干部当选的名额,切实增强村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持续完善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市、乡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及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外的缴费部分,切实构建系统完善的保障体系,消除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村班子及成员日常考核,将党建工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以及本地的中心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适岗性综合研判机制,定期对村干部开展适岗性研判,对不履职、不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告诫、调整、劝退。同时,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宽容村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依法严肃查处诽谤诬告、恐吓威胁、打击报复村干部的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坚守原则的村干部撑腰鼓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