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山核桃采收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户利益,现就2021年山核桃采收管理通告如下:
一、统一开竿,适当推迟。为保证我市山核桃品质和采收安全,全市统一在9月7日(白露)开采山核桃,各地各农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竿,在此基础上,提倡根据自然落果情况适当推迟采收时间。
二、遵纪守法,强化管理。广大农户必须按照山林定权的规定,遵守山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人员到一线巡查,及时调处解决山核桃林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管护措施,严厉打击偷盗事件。特别要加大对山核桃全程托管经营者利益的保护力度,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随意捡拾托管范围内的山核桃,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按盗窃他人财物处理。
三、精心准备,确保安全。广大农户要增强安全意识,避免侥幸心理。做到老弱病残不上山,采收前张网或使用割灌机时不赶时间,采收时不赶工期,体力不支时多休息,雨后不上树、酒后不上树。农户尽量避免上树采摘,采用自然落果法、安装采收网等方法进行采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保险公司要加强宣传,动员广大农户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大程度规避采收风险。
四、规范秩序,有序收购。任何加工企业、经营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进山、进村收购山核桃。开竿以后,要有序进行采果和收购,买卖公开,不得压级压价、垄断市场、强买强卖。
五、密切配合,做好服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运等部门和产区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维护采收秩序。卫生医疗机构要做好抢救工作准备、医务人员调配,确保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气象部门要做好采收期间的天气情况预测预报。
六、果蒲还山,保护环境。有条件在山场上脱蒲的,建议就地脱蒲还山。农户在山下脱蒲的,必须集中堆放、掩埋或焚烧处理,严禁向河道、公路两侧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
对违反本通告,擅自破坏正常采摘、收购秩序、随意倾倒果蒲等行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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