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域外人员到我市组织、接送本市群众到外地接种新冠疫苗,并承诺给予奖励补助。该行为增大了安全风险隐患,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维护全市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常住人口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在本地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凡因组织到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组织者和接种者本人承担。
二、凡参与组织、宣传、接送、联系到外地接种疫苗行为,扰乱我市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会同交运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现面向全市广大居民征集线索,实施有奖举报。如发现有人在我市组织、接送群众到外地接种的均可举报,经查实后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由市防指办按照第一举报人认定发放,并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110,4035691。
疫苗接种、利国利民,全民接种、势在必行。请大家携手同心,共同构筑我市全民免疫屏障。
特此通告。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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