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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1]08号)

发布时间:2021-08-26 11:01 信息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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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2021-17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凤形路西侧,出让面积10016.8平方米;2021-18号地块位于竹峰街道竹峰村水晶坞,出让面积4151.1平方米。2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1-17

西津街道凤形路西侧

10016.8

15

商服

用地

1.0-2.2

45%

10%

40

100

301

2021-18

竹峰街道竹峰村水晶坞

4151.1

6.2

公用设施(供燃气)用地

0.5

30%

20%

50

14

44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

2021-17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余款部分受让人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2021-18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采取分期付款模式。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1826日至2021914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91416: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192716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191416: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19151530

公开挂牌时间:2021915日至2021929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192716: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192916:00

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两宗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政府非税收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0706678861120100003458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2021-17号地块:1、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农贸市场(需为地上一层集中商业空间),建成后须全部自持且整体运营,不得分散设置、分割登记,也不可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向竞得人所在集团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转租除外),竞得人需将农贸市场在建工程抵押给宁国市商务局,抵押期限不少于3年,以此作为农贸市场按期开业和满铺经营的担保。此条款由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宁国市商务局负责监督落实。

2、该地块竞买人须向宁国市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按期投入运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现金或等额金融机构保函,金融机构保函须由宁国市人民银行确认),并承诺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竣工、18个月内农贸市场装修完成、20个月内开业。若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农贸市场未能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20个月内投入运营,竞得人向宁国市商务局无偿移交2500平方米农贸市场产权,同时宁国市人民政府可直接没收该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要求金融机构等额赔付;在农贸市场建成并按约定时间满铺运营一个月后,该履约保证金返还或解除金融机构保函,不计利息。如因甲方行政审批超过规定时限造成相关手续延迟的,项目建设期限顺延。此条款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宁国市商务局负责监督落实。

3、在农贸市场建成并按约定时间满铺运营三年后宁国市商务局组织对农贸市场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满足该区域农贸市场经营功能的,解除抵押;不符合该区域农贸市场经营功能的,竞得人无条件将农贸市场产权无偿转移给宁国市商务局。此条款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宁国市商务局负责监督落实。

4、竞得人需按市政道路标准无偿修建项目北侧汇德路,道路长360米,宽20米,具体建设标准参考《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要求。此条款由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18056399112

人:杨梅、许凤

详情请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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