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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4:44
信息来源: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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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防指明电〔2020〕17号
各乡、镇、街道,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入梅以来,全市平均降水量457毫米,其中甲路662毫米,霞西597毫米,甲路石门574毫米,天湖542毫米,城区541毫米,河沥平兴540毫米,港口湾539毫米,梅林518毫米,河沥长虹509毫米,仙霞508毫米,河沥九宫507毫米,汪溪姚高506毫米,竹峰桥头铺504毫米,万家、青龙、南极、中溪、港口450~492毫米,其他乡镇320~445毫米。据气象部门预报,10日前我市仍有持续强降雨过程,7~10日累计雨量120~20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根据《宁国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月7日13时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做好东津河、西津河、中津河、水库、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要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对转移出来的群众要妥善安置。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力抢排涝水。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7日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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