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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17:45 信息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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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精神,做好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工作,提高中小学招生工作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年级: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2020年小学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15日

三、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平台家长端网址:

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

四、学区划分

(一)农村学校

本乡镇服务区域

(二)城区公办学校

宁国市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见《宁国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五、网上登记上传证明材料要求(网站设定)

(一)民办学校、乡镇公办学校

须将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家庭住址页)、监护人页、入学对象页(学生页,下同)拍照上传。

(二)城区公办学校

所有新生,均须上传户口信息照片(户口簿首页(家庭住址页)、监护人页、入学对象页),此外还需上传相应入学依据的材料照片,具体如下:

1.以房产证入学的,须上传房产证照片。

2.以房产入学但房产证未办理的:须上传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契税照片。

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房产为父母单独所有,还需上传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父母是离异的,须上传离婚协议。

3. 以小产权房入学的:须上传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两年以上水电费缴纳等照片。

4. 以公租房入学的:须上传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租、水费、电费等缴纳凭据照片。

5.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上传监护人务工合同、监护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等照片。

6. 经商人员子女:上传监护人营业执照照片。

7.政策性入学: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宁国市发展功勋获得者直系亲属、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政策性入学,监护人到教体局预报名、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部门审核,再将材料交教体局,教体局审核后,监护人再根据审核材料报名相应学校,并上传有关材料照片。

六、网上登记流程

家长网上注册—登记入学对象信息—上传证明材料(6月25日至7月15日)—学校网上审核(7月21日前)—学校现场审核,核对户口簿等原件并收取复印件(7月22日至7月23日)—教育主管部门复核—预录取名单公示(7月29日至7月3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4日至5日)—报到入学(8月30日-31日)。

入学对象监护人须在2020年7月22日-7月23日(具体见学校招生通知)携带有关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学校审核。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幼儿园、小学分别负责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初中网上登记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此项工作,指导家长及时进行网上登记。

2.各小学、初中须于6月24日前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做好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设置工作,确保入学对象家长能及时上网登记。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家长操作手册(或见网站首页右上角)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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