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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00:00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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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宣城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参保未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人社秘﹝2018﹞109号)文件规定,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须于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完成本社保年度缴费,若超过规定时间,不得以个体身份往前追溯补缴。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养老保险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逾期将不予办理上一社保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特此告知。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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