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
为了认真做好2019年度我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申报材料:
1、材料目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联系电话);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 “认定”;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各一份,用人单位须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只需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5、业务自传,技术报告,单位证明等;
6、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7、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07月08日起至08月02日止,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民路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楼),联系电话:4036684。
四、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
特此通知
附: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3、宁国市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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