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三举措”推广救急难互助社
明光市始终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主动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模式,兜牢民生救助保障底线。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体系支撑。明光市在推广建设“救急难”互助社过程中,指导各村(社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模式成立互助社,充分吸纳本地党员、老教师、企业家等为成员,有效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统一制定了互助社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印章、证书使用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示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救助金额和救助原因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目前,我已经实现15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注册资金达456万元。政府补助152万元,村(社区)集体经济支持180万元,慈善捐赠124万元。
优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明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明光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操作规程》,对互助社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健全互助社运作流程和简化审批手续。指导互助社发挥资金使用自主权,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主动帮助群众及时申请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同时帮助指导申请低保、大病救助等。今年以来,互助社救助过程中主动发现纳入低保32户。
快速申请办理,确保及时救助。“救急难”互助社主要是依靠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为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收入人口提供补充救助或应急救助。救助申请材料精简,明确列出必需的申请材料清单,避免要求提供不必要的繁琐资料,提高申请效率。互助社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紧急的,可视情况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2024年以来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23人次,救助金额45.6万元,收到良好效果。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体系支撑。明光市在推广建设“救急难”互助社过程中,指导各村(社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模式成立互助社,充分吸纳本地党员、老教师、企业家等为成员,有效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公信力。统一制定了互助社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印章、证书使用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示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救助金额和救助原因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目前,我已经实现15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覆盖,注册资金达456万元。政府补助152万元,村(社区)集体经济支持180万元,慈善捐赠124万元。
优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明光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明光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操作规程》,对互助社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健全互助社运作流程和简化审批手续。指导互助社发挥资金使用自主权,按照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主动帮助群众及时申请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同时帮助指导申请低保、大病救助等。今年以来,互助社救助过程中主动发现纳入低保32户。
快速申请办理,确保及时救助。“救急难”互助社主要是依靠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为政府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低收入人口提供补充救助或应急救助。救助申请材料精简,明确列出必需的申请材料清单,避免要求提供不必要的繁琐资料,提高申请效率。互助社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紧急的,可视情况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2024年以来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23人次,救助金额45.6万元,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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