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603-00036 | 组配分类: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2026年度公租房租金减免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3-13 | 发布日期: | 2026-03-13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1、汪*顺为城西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宁阳新苑公租房,年租金758元。本人因患恶性肿瘤,2025年度医药费支出5.67万元。2、甘*德为城西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河沥新城公租房,年租金532元。本人因患恶性肿瘤,2025年度医药费支出4.02万元。3、胡*兰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竹林园公租房,年租金3098元。本人因患肾衰竭,2025年度医药费支出6.69万元。4、黄*萍为城北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清华苑公租房,年租金617元。本人因患恶性肿瘤,2025年度医药费支出6.03万元。5、朱*香为城南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宁阳新苑公租房,年租金768元。配偶高*武因患恶性肿瘤,2025年度医药费支出12.44万元。以上5户相关证明材料经属地街道社区审核属实,根据我市公租房困难家庭租金减免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8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
经住建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减免汪*顺户2025年租金60%,即减免455元;2、减免甘*德户2025年30%租金,即减免160元;3、减免胡*兰户2025年60%租金,即减免1859元。4、减免黄*萍户2025年租金60%,即减免370元;5、减免朱*香户2025年租金100%,即减免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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