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507-00043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宁阳学校河沥校区(初中部)2025年秋季招生公告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招生政策 |
根据《宁国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秋季招生,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1.自愿直升原则: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可自愿直升初中部就学;
2.严格划片原则: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3.遵循三公原则:实行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二、招生入学对象:
1.本校小学部2025年小学毕业生(A类);
2.划片范围内非本校2025年小学毕业生(B类);
3.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C类)。
三、划片招生范围:东津河以东区域及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的畈村村、长虹村、平兴村。(见公告示意图)
四、招生入学条件:
1、本校小学部2025年小学毕业生(A类):凭本校2025年小学毕业证书到校登记,学校审查后统一公示;
2、划片范围内非本校2025年小学毕业生(B类): 凭2025年小学毕业证书、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的本校招生片区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房产证)、户口簿登记。登记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为准。学校审查合格后统一公示。
重要提示:
1.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
2.作为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用途(性质)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2018年出台的二手房入学政策,2025年入学依据的不动产,其名下必须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读八至九年级(下学期)。
3.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将信息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同时,对其监护人、请托人及责任人予以曝光,并报市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登记:
①住房被征迁尚在过渡期的,凭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证明等材料。
②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已签订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
③居住公租房满一年的,凭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租、水费、电费等缴纳凭据。
3.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C类):
随迁子女的界定:是指从本市农村进入城区或从宁国市外进入宁国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宁国城区、材料截止时间上推已连续3个月及以上)、户口簿等进行报名登记。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的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顺序依次接收。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或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等办法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以上入学所需提供的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
五、登记审核方式
1.线下登记
对于不熟悉“线上”预登记操作的家长,可以直接携带2025年小学毕业证、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劳动合同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于7月15日-7月18日到学校现场登记、审核,留下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2.线上登记
监护人可在7月15日-7月18日通过“皖事通·立马办”APP上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服务登记系统”,线上填写信息、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对其填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注:资料填报需完整,上传资料的图片需清晰,否则审核无法通过,需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皖事通·立马办”APP,首页搜索关键词“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服务页面。
2.切换“地区(市-区县)”并选择“入学登记类型”。
3.按页面提示填写所需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
4.登记信息提交完成后,可查看登记信息,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审核状态。
5.报名后,如家长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在未进入审核环节之前可点击“撤回”进行修改;如学校或教育局审核未通过,可点击“继续修改”进行修改。
请耐心等待学校和教体局审核,若不清楚审核时间或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登记学校。
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月18日,逾期将关闭。
六、登记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5年7月15日-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
1.本校小学部毕业生(A类)
初中部求真楼一楼七(1)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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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
7月16日 |
7月17、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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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全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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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 |
六(2) |
六(3) |
六(4) |
未登记的 |
2.片内非本校小学部毕业生(B类)和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C类)
初中部求真楼一楼七(2)班教室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学校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
7月1日-2日:教体局审核学校方案和公告。
7月3日: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7月15日-18日:各校片内学生、统筹安排学校手续齐全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预登记;享受政策入学人员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送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教体局。
7月21日-7月22日:学校审核材料。
7月23日-7月25日:预录取名单公示(校门口橱窗公示)。
7月31日-8月1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8日前:学校完成均衡分班工作,分班结束后即对外公布。
本方案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重大争议问题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研定。
八、其他相关事项及提示
招生咨询电话:13956588908(初中) 4013269(教体局)
招生监督电话:13675635173 监督邮箱:372756424@qq.com
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
房产证及其他房产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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