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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506-0005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巨) 文号: 皖宣环(宁)不罚〔2025〕4号
生成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巨)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巨)

发布时间:2025-06-09 16:22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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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MA8Q3LLTXQ,法定代表人林燕,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柿子树路南侧。

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4月22日检查当日,你公司未填报排污登记表。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2025年4月22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证明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

2.2025年4月2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证明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3.2025年4月2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所做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

4.2025年4月2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明军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

5.2025年5月9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证明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未建设喷涂工序情况;

6.2025年5月9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叶*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未建设喷涂工序情况;

7.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4份,证明涉案企业厂房内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8.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汽车液动制动皮圈皮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节选)复印件、批复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企业环评手续审批的情况;

9.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涉案企业经营主体情况;

10.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出租方企业的身份;

11.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涉案企业的身份;

12.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法定代表人林燕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企业员工身份;

13.安徽省宁国加贝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明军、办公室主任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企业员工身份;

14.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货物电子发票复印件1份,证明涉案企业主体资格;

15.授权委托书2份,证明委托代理生态环境工作事宜的情况;

16.宁国市环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1份,证明涉案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17.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涉案企业地址;

18.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信访来电登记表复印件1份,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19.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3份,证明办案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我局于2025年5月16日向你公司送达《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皖宣环(宁)不罚告〔2025〕2号)。在规定的期限内,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下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六、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没有填报,首次被发现,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填报的”。

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系首次被发现且在检查之日起2日内完成填报,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应及时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做到依法依规生产。

你公司如不服本不予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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