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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503-00050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5年2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1 发布日期: 2025-03-11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2025年2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03-11 10:49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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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南极李氏食品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AQP3X

李利明

宁市监处罚[2025]5-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1瓶可口可乐;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000600

2025/2/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N1A9P6X

马宁

宁市监处罚〔2024〕4-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3450元,没收违法所得220元,上缴国库

0.345000

0.022000

2025/2/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皖南可口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670914696L

胡国太

宁市监处罚〔2024〕4-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1005.8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100580

2025/2/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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