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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504-00101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食品安全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食品安全提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4-18 11:17 来源:胡乐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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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区食材慎采食
慎采野生菌类、野菜,不食用无法辨识的动植物。误食毒蘑菇、断肠草等山区高危物种易引发中毒,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材。

二、河鲜水产严处理
境内水网密集,购买鱼虾螺类需确认鲜活,死亡超2小时水产品勿食。加工时彻底加热,慎食醉蟹、生腌等未熟制品,防范寄生虫风险。

三、梅雨季防潮防霉
6-7月梅雨期空气湿度超85%,米面粮油需密封存于阴凉处,定期检查是否结块霉变。竹制餐具注意通风防黑曲霉污染。

四、昼夜温差控储存
山区昼夜温差达10℃以上,熟食常温存放不超4小时,卤味等即食食品建议冷藏。外出携带食品用保温袋分隔生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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