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504-00112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宁国骨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批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办理结果 |
受理编号:2025041801号
申请单位名称:宁国骨科医院
申请单位地址:宁国市青华东路19号(江南花苑旁)
申请的许可事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审查情况:申请发布的医疗广告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第26号令,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规定,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
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宣政〔2014〕39号)的有关规定。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以经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为准。
窗口受理:朱丹妮
审核人:陈柏华
行政机关负责人:陈淑海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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