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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 -07
李善祥、魏忠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宁国市万福路南侧东路光彩大市场B区23幢1007、1009室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遗失(灭失),证号:房地产他证宁字第00053638、5350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善祥、魏忠芳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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