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503-00042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工作提示单 (社会救助第一季度检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监督检查 |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推进实情况,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3 月 26 日-4 月 10 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救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查看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有无错保、漏保现象;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是否规范,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社会救助、“救急难”互助社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是否合规。检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
3、动态管理情况:了解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查看是否定期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及时调整救助对象类别和救助标准;对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是否及时予以退出。
4、信息公开与监督情况:检查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包括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名单、救助标准及金额等信息是否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了解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是否畅通,对举报投诉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公正。
5、救助家庭入户核查:随机抽取部分村(社区)对低保、特困家庭进行入户核查,核实救助政策落实、照料护理和资金发放情况,听取他们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请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于 4月 30 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民政局。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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