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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2-00084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二)

发布时间:2024-12-20 16:52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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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帝路普服饰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20581MA1Q2EC75T 朱昇 宁国市帝路普服饰有限公司自行配制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1-58号 自行配制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自行配制的香水及工具设备(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3、没收违法所得1371.8元;
4、合并处罚11400元;
1.140000 0.137180 2024/12/1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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