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412-00092 | 组配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宁国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资金年度计划 |
宁国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宁国市委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批复,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 号)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4022572,邮箱:ahngfpb@163.com,通讯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附件2:宁国市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相关乡、镇,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宁国市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附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公示公告制度
(一)资金项目计划批复下达7日内,乡镇(街道)和村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告。
(二)乡镇(街道)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项目竣工后,乡镇(街道)15天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二、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一)项目批复下达后超过90天不能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实施,由领导小组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实施,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严格项目签证程序。
(三)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精准调度,强化项目质量监管。规范签订施工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合理确定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
三、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
项目完工后,乡镇(街道)要组织自验,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落实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登记,落实资产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资产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竣工后的公告工作。经营性资产要落实联农带农及利益联结机制。
四、落实全面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监测,对项目资金实际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督导调度,抓好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审核、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支出,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
从项目入库、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审计、绩效目标、资产管理以及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及时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附件:宁国市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2.
宁国市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产业发展项目)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项目地点) | 时间进度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主管部门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
1 | 黄莺山地灾点安置区便民中心项目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新建 | 云梯村 | 2025年3月-12月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钟晓晋 | 新建占地面积约700㎡的便民中心主体用房(室内使用面积约1500㎡);建设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 | 236 | 92 | 114 | 30 | 云梯村665户2129人,其中监测对象2户5人 |
产出指标:新建便民中心用房约1500平方米; 效益指标:资金收益率≥5%; 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履行公告公示程序;结合便民中心的功能,开发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农民利用自建房,结合周边的自然景观和畲族传统文化,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旅游业态。 | 民宗局 |
2 | 田村村粮食烘干及育秧工厂农业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 | 加工流通项目 | 加工业 | 新建 | 田村村 | 2025年2月-10月 | 梅林镇人民政府,黄进 | 新建钢架结构农业辅助设施用房1栋及其他附属 | 110 | 100 | 10 |
田村村960户 3173人,其中监测对象2户7人。 对山村497户,1585人,其中监测对象户1户1人。 |
产出指标:新建厂房约800-1000平方米; 效益指标:资金收益率≥7%,带动务工就业≥25人; 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中,接受群众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带动周边群众通过务工、生产及资产收益分配增加收入。 | 农业农村局 | |
3 | 中溪村能源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新建 | 中溪村 | 2025年2月-9月 | 中溪镇人民政府,吴雷 | 安装大容量充电柱和变压器,新建停车场及附属等 | 58 | 50 | 8 | 中溪村1600户5400人 |
产出指标:1、建设快速充电桩和变压器;2、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效益指标:资金收益率≥7%,带动务工就业≥5人; 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履行公告公示程序,群众对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带动周边群众通过务工增加收入。 | 发改委 | |
4 | 胡乐村旅游接待中心提升项目 | 产业发展 | 生产项目 |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改建 | 胡乐村 | 2025年2月-10月 | 胡乐镇人民政府,蔡欣倩 | 对旅游接待中心第三层约400平方米的空闲房间、水电、走廊等进行改造提升 | 58 | 50 | 8 | 胡乐村817户2451人,其中监测对象2户6人 |
产出指标:提升改造接待中心三楼整层约400平方米; 效益指标:资金收益率≥7%,带动务工就业≥5人; 群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5%。 |
履行公告公示程序,群众对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带动周边群众通过务工、生产等增加收入。 | 文旅局 | |
5 | 虹龙村观赏鱼基地厂房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 | 加工流通项目 |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 新建 | 虹龙村 | 2025年2月-11月 | 霞西镇人民政府,王田 | 新建2层砖混结构、占地约75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720平方米的基地管理用房等 | 80 | 50 | 30 | 虹龙村:1200户,其中监测对象3户5人 霞西村:1800户,其中监测户2户6人 |
产出指标:砖混管理用房720平方米;工程合格100% 效益指标:资金收益率≥7%;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壮大 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
履行公告公示程序,群众对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进行监督;通过租金、及周边群众务工增加收入。 | 农业农村局 | |
合计 | 542 | 292 | 164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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