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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2-00029 组配分类: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同意宁国市新民实验学校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文号: 教监管〔2024〕4号
生成日期: 2024-12-11 发布日期: 2024-12-11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宁国市新民实验学校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16:2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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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新民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者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审核,同意你校举办者由“倪晓春”变更为“刘毅”,其他不变,并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 

请按照规定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此复。

 

 

 

2024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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