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问答问答知识库 无障碍 关怀版繁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11-0007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轴接地环及橡胶零件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8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对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轴接地环及橡胶零件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对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轴接地环及橡胶零件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1:31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4日我局对嘉科(安徽)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轴接地环及橡胶零件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为宁环审批〔2024〕145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4017479

通讯地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附:宁环审批〔2024〕145号



2024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