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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0-00053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1 发布日期: 2024-10-21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

发布时间:2024-10-21 16:2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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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齐平口腔诊所 92341881MA8Q9PQU31 齐平 存放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市监处罚〔2024〕1-55号 违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存放失效的医疗器械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1、没收失效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元 0.200000 2024/10/1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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