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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10-00052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六)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09 发布日期: 2024-10-09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2024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六)

发布时间:2024-10-09 16:1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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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滨河路艾宁舍美容会所 92341881MA2NQLRA4C 章宁宁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使用未经备案医疗器械案 市监处罚〔2024〕1-47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使用未经备案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和第八十六条 警告;罚款
1、警告;
2、没收未经备案的医疗器械共21盒
3、处以9900元的罚款;
0.990000 2024/10/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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