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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504-00067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09 发布日期: 2025-04-09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办事指南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09 17:02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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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07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935元/月·人、半护理561元/月·人、全自理74.8元/月·人。
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654.5元/月·人、半护理374元/月·人、全自理56.1元/月·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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