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7-00158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理流程及材料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07 | 发布日期: | 2024-07-0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学籍管理 |
一、办理流程
1、受理
学校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服务对象应补齐。(方式:当面。地点:学校)
2、审核
学校审核申报合格后,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上报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系统核办。(方式: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3、决定
县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核办。(方式: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4、办结
县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办结电子学籍变动。(方式: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5、归档
服务完毕后,学校将服务对象提供的申报、执行流程的相应记录、核办结果整理归档,并将核办结果告知家长。(地点:学校)
二、所需材料
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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