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8-0002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变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3XS0009S01)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我局于2023年11月9日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发了宁国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8812023XS0009S01号),拟用地面积25749平方米。现因规划调整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用地面积变更为27405.75平方米(原西津街道办事处旗山路处生活垃圾中转站面积1789平方米变更为金桥路延伸段北侧面积3445.75 平方米)。
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63-4012707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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