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130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名称: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2024第(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遗失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公告挂失,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563-4012136)
序号 |
6 |
不动产权利人 |
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光支行 |
不动产义务人 |
方丽莉、杨先华 |
不动产证明号 |
皖(2017)宁国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18号 |
不动产坐落 |
宁阳中路津南巷23号2幢二单元104室 |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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