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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403-00006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403-341881-04-01-385457】关于X319青龙村至许家冲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发改审批〔2024〕9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2403-341881-04-01-385457】关于X319青龙村至许家冲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2403-341881-04-01-385457】关于X319青龙村至许家冲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12 17:11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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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X319青龙村至许家冲段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青政字〔2024〕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乡村路网建设。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二、项目代码:2403-341881-04-01-385457
    三、项目地点:青龙乡青龙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计划改建1条道路,全长7.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宽6.5米,路基宽7.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设计行车时速20公里/小时。
    五、项目总投资为1695万元,建设期为9个月。资金来源为市交通局拨款和本级政府自筹解决。
    六、下一步要求:
    1.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加强项目管理。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抄送:市政府,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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