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311-00023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2311-341881-04-01-464629】关于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3〕216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2311-341881-04-01-464629】关于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建议书的请示”(青政字〔2023〕1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皖南“川藏线”沿线环境,有利于乡村振兴发展。同意由你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项目代码为:2311-341881-04-01-464629
二、项目建设地点:青龙乡龙阁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河提巩固及修复长度1260.8米;新建亲水平台5个,面积为450平方米;新建鹅卵石游步道长约350平方米;混凝土栏杆长约160米;龙阁村集镇围墙建设长度为390.5米;修建公厕1个,面积40平方米;沿线商铺统一制作店面招牌1200平方米;老供销社、加油站及黄花云尖点新建3个花坛,210平方米,种植球形树种86颗,栽植景观色带2670平方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887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下一步要求:
1.请据此批复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2.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节能、环保措施。
3.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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