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10-00039 | 组配分类: | 教师行为规范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文号: | 教人〔2023〕76号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情况、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情况、师德师风奖惩制度情况。其中,对学校的检查内容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是否依据相关要求制订了禁止性规定,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是否签订师德责任状;是否设有畅通有效的投诉举报电话;是否有行风监督员;是否对教师建立了学生、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师德评价体系;是否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分析制度;是否每年开展师德主题活动;是否将教师师德情况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包括教师参加的师德培训、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等。对教师的检查主要是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的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中提出的禁止性行为。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是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学生;是否进行有偿家教或补课;是否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违法补课;是否存在利用职务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情况。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
采取学校自查为主,市教体局抽查等方式进行。各学校在10月20日前完成本校的自查工作。市教体局到校分别听取学校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遵守师德底线,是做一个合格教师的前提。每一位教师对待工作要有真心、善心和责任心。应以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思想上认清形势,从行动上严于律己,把对教育的忠诚和敬业心结合起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各校长、书记作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师德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是要注重实效。在检查中,要坚持正面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宣传引导与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坚持专项检查与整改提高相结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通过检查,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赢得全社会对广大教师的赞誉和尊重。
三是要按时完成。各校要按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并形成本校师德情况报告(含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师德成效、下一步打算等,有开展活动的,在报告中附上照片)。各校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连同统计表于2023年10月24日—26日(工作日)报教体局人事科。
联系科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563-4013266
附件:2023年学校教师师德检查统计表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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