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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411-00159 组配分类: 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失业登记指南】申请人权利与义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指南】申请人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4-11-01 08:18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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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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