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304-00084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民社救〔2023〕5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28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社会救助领域交叉互查工作,监督检查 |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5 月 11 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三、分组安排
市民政局统一安排车辆,检查组人员由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 (街道)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 1。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入户调查、询问访谈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2023 年重点工作及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等指标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细则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 一 ) 检查组要严格按照 “精准、精简、务实、高效” 的要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有关困难认真记录、及时反馈,并积极研究协调解决。
( 二 ) 被检查的乡镇 (街道) 要确定一名民政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及时整改,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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