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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302-00058 组配分类: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探洞废弃物项目拍卖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17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探洞废弃物项目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7:06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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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探洞废弃物项目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NGSCQ23014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数量(m³)

起始价(元)

竞价阶梯

竞买保证金(元)

宁国市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探洞废弃物项目

2579.30

41269

(含税)

加价幅度为

每次1000元

或其整数倍

 20000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850-330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24日(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参与竞买的:

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③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④现场看样确认书。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④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⑤现场看样确认书;

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材料上传提交审核后需联系张经理,联系电话:0553-2872588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2416时,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及银行账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账号:34001756408053011290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在合同、协议签订或经出让人确认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若违反合同、协议内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退还至城投公司账户。

五、看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24日下午16时止(工作日);

2、看样地点:宁国市虹龙堆放点宁国市和瑞家庭农场东100米)

3、联系人:洪经理,联系电话:13309637131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市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探洞废弃物项目

2023年22610时00分

至2023年22710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买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的26.5‰计算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最高限价3000元)且买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买受人需向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税费按国家税务征收规定进行负担。

2、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款以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九、特别说明:

1、本标的废弃物立方量以实际交付立方量为准。

2、本拍卖公告的立方量数据以宁国市国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测绘报告数据为准。如本公告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佣金。

3、本次拍卖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在成交后由出让方按标的现状交付。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等进行仔细查勘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4、该标的物应当地政府规定不得在本地进行加工生产,竞买人如违反,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买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10个自然日(含当日)内清运完成,逾期清运未完成的,出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项目方、出让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买受人不得在标的堆放现场之外装运任何物资,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与出让方将现场监督,一经发现偷运、盗运等行为,则停止装运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按盗运、盗窃量所对应的价款双倍金额予以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自动终止,剩余标的物归出让方所有。

8、买受人在运输途中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如有发生,扣除买受人履约保证金。

9、买受人在清运期间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及安全(包括施工、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责任,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10、根据委托方及出让方的要求,清运时,临时便道的修建、运输通行道路的修复以及清运结束后对现场进行平整,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

11、本次拍卖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的开挖、装卸、所有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误工费、场地占用费、文明施工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清运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拍卖买受人必须提前勘现场情况,评估挖掘清运工作量以及时间,对可能发生的清运、清障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本公告规定的清运时限包含清障时限。若因买受人不勘查现场造成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因现状不符合要求而单方解除合同、协议。

13、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样本经供参考)、《网络竞价须知》、《竞买承诺书》现场看样确认书

14、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转让合同》(样本经供参考)、《网络竞价须知》、《竞买承诺书》现场看样确认书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5、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芜湖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程服务,有意向者可到现场踏勘。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的可到公司或电话咨询。


芜湖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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