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2209-0007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西津街道2022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土地与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法定公告 |
2022年西津片区征收征迁工作参照2022年市政府下发宁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征补公告〔2022〕9号)、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文件执行。
|
|
宁国市人民政府 |
|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
宁征补公告〔 2022 〕 9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市 |
||
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了《宁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
||
(宁征预公告〔 2022 〕 9 号), 现依据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 |
||
果,结合拟征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规划、财政、人社、 |
||
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现 |
||
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征收范围 |
||
南山街道双龙村、 独山村;西津街道潘村村;河沥溪街道蔬 |
||
菜社区、 用反村村、 高合社区境内。 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
二、 土地现状 |
||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 10.6087公顷,其中农用地9.5942 |
||
公顷,建设用地 1.0098 公顷,未利用地 0.0047 公顷。 具体见《征 |
||
地现状调查表》。 |
||
三、征收目的 |
||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
||
地, 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
||
四、补偿标准 |
||
|
被征地乡镇 |
被征地村组 |
区片补偿标准 |
征地面积 |
|||
/ |
|
(公顷) |
||||
|
|
|
|
|
||
|
|
|
|
(元 亩) |
||
南山街道 |
双龙村、 独山村 |
I ( 48200 |
元/亩) |
9.5322 |
||
西津街道 |
潘村村 |
I ( 48200 |
元/亩) |
0. 0015 |
||
河沥溪街道 |
蔬菜社区、阪村村、 |
I ( 48200 |
元/亩) |
1. 0750 |
||
篱合社区 |
||||||
|
|
|
|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
|
|
|
|||
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国市被 |
||||||
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 2020 〕 |
||||||
2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土地上青苗补偿工作的通知》(宁 |
||||||
政办 〔 2021 〕 9 |
号)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 |
|||||
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 |
||||||
〔 2020 〕 |
2 号)相关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
|
|
|||
五、 安置方式与社会保障 |
|
|
|
|||
(一 |
)采取货币安置 和社会保险安置办法。 |
|
||||
|
|
|||||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宁国市被 |
||||||
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宁政规〔 2016 〕 9 号)及《宁 |
||||||
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宁政办〔 2016 〕 42 号) |
||||||
文件要求办理。 |
|
|
|
|
||
六、 听证事项 |
|
|
|
|||
凡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
||||||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 |
||||||
式向南山街道办事处、西津街道办事处和河沥溪街道办事处提出。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