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问答问答知识库 无障碍 关怀版繁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迁移登记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403-00011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迁移登记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迁移登记

迁移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04 09:04 来源:万家乡人民政府 浏览:0
【字体大小: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办理条件: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家庭成员到公安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