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011-00203 | 组配分类: | 教师资格认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中介服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清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教师资格认定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审批部门 | 委托主体 | 处理决定 | |
资质条件 | 资质依据 | |||||||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第三章第十三条。《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 教师资格认定 | 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 | 《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 | 市场调节价 | 市教体局 | 行政机关 | 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报教体局备案,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主要理由:设定依据中无强制规定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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