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问答知识库 > 关于持证件调阅地方志资料问题

关于持证件调阅地方志资料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12 08:47 信息来源:宁国发布 浏览:137次
【字体大小:

来信人:*** 来信时间:2024-04-12 08:00:43

来电咨询:除身份证外,能否持其他证件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

回复单位:市委党史地方志室(市档案馆) 回复时间:2024-04-12 08:41:31

您好!除个人身份证外,还可持居民户口本、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出入境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的人员,也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详情可致电:403677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