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路**,来信时间:2024年1月30日 07时52分
咨询申报加油站规划用地有哪些规定?
回复单位:宁国市商务局,回复时间:2024年1月30日 08时20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点行业管理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申报加油站规划用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建设加油站用地的位置应与现有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布点相符。原则上加油站规划布点在规划有效期内不予调整或新增。因城市建设、区划调整、道路变化、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原因,确需调整加油站规划布点位置的,由属地县市区(含广德市,下同)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拟建地块提出审查意见,经属地政府申请,报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加油站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属地城乡规划,用地性质属于商业服务业或零售业用地,且四至清楚。若拟建加油站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但土地用途不明确的,须报属地政府确认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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