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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宣城市统筹政策规定,我市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平产2000元,助娩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无生育津贴。在未就业配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定额800元),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前往市民之家或西津街道、南山街道医保窗口办理定额补差,如平产,可定额补差1200元。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4033853、403766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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