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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问题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8 信息来源:人社局 浏览:2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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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问题

答复:

来信人:许** 来信时间:2023-10-07 15:07:52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是2022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中的一员, 现想要咨询关于 宁国市“人才强市30条”薪酬补贴等政策实施细则中三 、购房补贴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3.购房是指本人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首次以完全产权或共有产权形式购买商品住房。请问这个商品住房是否包括二手房?该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是否有明确期限?

回复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10-08 09:08:47

网友您好,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4号)文件,2022年以后新引进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执行期限以市委人才办出台的相关规定为准,请关注皖事通宁国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查阅政策及通知。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人才办电话:0563-4116069,人社局联系电话:0563-403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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