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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幼儿园涨价幅度过大

发布时间:2021-09-23 21:37 信息来源:宁国发布 浏览:39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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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桂** 来信时间:2021-08-13 10:37:05

尊敬的教体局领导:
宁国市民办幼儿园今年通知统一涨价,请问涨价的依据是什么?涨的钱能不能换来教学质量的提升?结合周边县市的幼儿园价格较低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同周边县市对比的公示?此举是否与国家鼓励生育,降低学前教育成本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回复单位:宁国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2021-08-18 13:56:11


网友:

       您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明确,“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主要实行备案管理: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办学成本、财政补助、幼儿园等级以及家庭的承受能力等情况,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2、非普惠性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3、营利性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周边其他县市区已经放开,我市仍然进行备案管理,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控制。



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备案标准2012年制定,已执行8年,随着幼儿园办园成本的不断增加,原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低收费导致幼儿园经费紧张,教育教学设施更新不及时,难以吸引留住高素质幼师人才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近年来“两会”代表、委员及各幼儿园反映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过低,并呼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市发改委、市教体局高度重视,通过座谈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调研,对各幼儿园保教费和代管经费进行详细的成本测算,并参考周边县市区已调整收费价格水平,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受疫情影响,去年此项工作暂停),按幼儿园类别对全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



幼儿园收费备案的核算依据:根据上年度保教成本,共包括八个方面,具体为幼儿园教职员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等)、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购置、设施设备购置、其他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或房屋及场地租用费)、其他办学费用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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