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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葛***

医保断保

发布时间:2021-04-20 08:39责任单位:宁国市医保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我家亲属户籍地为宁国,在广德领取养老保险,常年在合肥居住,由于亲属都在宁国,缴费较为便利,便选择在宁国购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并于去年成功购买10-12月份医保,今年4月前往医保窗口续费被告知无法在本市继续购买,后与征缴科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被告知去年年底出台相关文件。作为普通群众,我们没有相关途径了解内部的政策,并认为去年已购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今年只需续费便可,便没有购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今年突然被告知无法继续续费,且已经过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购买期限,我们感到很无助。我们对由于政策的变动导致无法续费予以理解,也感谢贵单位工作人员详细的解释说明,但这种现象我相信并不是个案,由于我们个人未被告知导致一整年被断保,我觉得是对这一群体的严重不公平。贵单位一直践行为群众办实事,遇到这种特殊情况,且在个人无过失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允许开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道,为他们提供本该享有的医疗保障,谢谢!
回复单位 宁国市医保局 2021-04-23 18:3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根据宣城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执行,其中规定“职工医保关系原则上应与养老保险关系相一致,驻宣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外”,由于养老保险关系在广德,故无法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于2021年2月28日截止,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如符合“参加职工医保因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条件,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民之家医保大厅,按照当年筹资总额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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