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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无人机撒药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04-05 15:47责任单位: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政府热线
来电人反映:万家乡西五村某村民组的村民购买了几个无人机,用于给山核桃撒药,国家规定无人机只能飞在山顶上方30米之内,但无人机却不限高,来电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回复单位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2021-04-06 13:56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已知悉。乡主管部门已于村民取得联系,其本人已通过课程训练,取得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证。同时责令其使用无人机作业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切实保障人员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如您仍有相关疑问,请拨打乡农机站电话,将有专人为您解答。感谢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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