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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周***

督办申请

发布时间:2026-04-03 19:13责任单位: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来信主题:关于请求督办20户联体D级危房应急排险工作的申请
来信内容:
本人所住房屋为两排20户联体建筑,建于上世纪70年代,2022年9月被鉴定为D级危房。
2025年9月,河沥溪街道办组织会议,先后提出原址重建、异地安置等方案,均因不符合住户实际需求未获通过。2026年3月18日,街道办官方回复称“尚有3户不同意原址拆建”,但未依法落实排险、协调、安全监管等职责,危房安全隐患持续扩大。
自2025年我知道鉴定结果以来,本人已完全腾空房屋、停止使用、不维修、不入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全力规避责任。
现依法申请:
责令河沥溪街道办立即履行D级危房应急排险、安全监管法定职责;
组织协调20户联体危房的重建/安置工作,解决一户不同意的分歧;
开展安全宣传、设置警示标识,消除老弱病残人员入住风险;
书面反馈处理进度、方案及完成时限。
本人始终坚持不闹事、不扰民,仅依法要求政府履职,保障公共安全。
申请人:周某某 日期:2026年4月3日
回复单位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2026-04-13 08:4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请求督办20户联体D级危房应急排险工作的申请”的问题,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房屋位于宁国市河沥街道嵩合社区辖区范围内,该栋房屋共涉及20户业主。2022年9月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委托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栋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经鉴定系D级危房。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加固或者修缮治理”。依据该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系第一责任人,但为了妥善处理此事,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多次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先后提出了多种方案,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导致方案被搁置,无法推进。下一步,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及嵩合社区将持续与其他业主沟通,并同时启动房屋维修加固方案的编制工作。若在现有政策下,全体业主能达成一致意见,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将积极推进此事。目前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沥溪街道嵩合社区已通过中介招标形式与中标单位进行首轮入户摸底工作,后续将对大楼房进行房屋综合鉴定及出具可行性加固维修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嵩合社区,联系方式:40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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