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返回列表

网民:姚***

消费者维权

发布时间:2025-05-27 15:30责任单位: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我于5月16日预定了宁国****山舍民宿5月31日的10间房,并预付了2000元定金以示诚意,该房间用做5月31日宁国两日游住宿,但在5月26日确定出游日天气为大雨,为了保证人生安全跟民宿沟通房费不用退还留存民宿处用作下次团队预付款,几次沟通民宿态度极度强势不采纳建议,一定要将2000元全额扣取,希望能沟通后帮我们处理,谢谢
回复单位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2025-05-28 15:3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因天气原因取消行程,经协商民宿已退还50%定金, 旅行计划受天气影响实属无奈,我们深表理解。但定金作为契约承诺的象征,意在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契约精神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在商业交易中,双方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随意毁约不仅可能损害对方利益,也会破坏诚信经营环境。若因单方面临时变动随意毁约,可能导致商家面临空房损失、运营成本积压等困境,最终影响服务质量。此次特殊处理是对突发情况的酌情考量,希望您能理解民宿的经营难处,也期待未来出行前更充分评估风险,合理规划行程。我镇始终致力于优化文旅市场环境,后续将督促民宿经营者完善服务条款,加强信息沟通,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协商能力。若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欢迎您继续监督我镇市场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

网友评论

本人对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未 评 分



本人评论:

看不清?换一张

(您还可以输入800  只能评论已办结的信件)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