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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徐***

林权证面积不符更正事宜,无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发布时间:2025-04-18 11:27责任单位: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以下4月14日咨询事宜,回复西津办事处综治中心在处理,致电西津办事处综治中心咨询无人知晓此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的家人在办理关于林权证面积不符更正事宜时遇到重重困难,目前没有相关部门给予最终的处理,因此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求帮助,希望老百姓遇到的难题相关部门能解决及处理。 背景描述:在2007年4月5日释放的林权证,面积不符(实际是13亩,林权证上显示为7亩,临界处标注也有差异),目前手上有最原始的1982年释放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以及盖有宁国市档案局章的档案复印件为证,上面显示的面积均为13亩。理论上我们提交申请附带这些证据就可以变更了。 处理经过:在市民之家林权窗口办理时,开始让提交申请,我们按要求提交申请后,又说要到现场绘图,绘完图又让我们自己找山林临界的人签字认可,但临界的人不愿意签字(因这个面积问题结下多年的矛盾,具体见下面详解),我们又找林业局处理,林业局反馈这不属于他们负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先后找了村委会、西津办事处、市民之家林权办理窗口、林业局,反反复复没有结果,作为老百姓不知道再去找哪个部门来处理。 补充:上面提到的临界的人不愿意签字的事情,此人当年担任村民组组长,并且与我们的山林相邻,当年面积申报是由他这边操作,至于当时他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弄错,相关部门也可以调出档案核对我们短少亩数的去向。同时,在2007年释放新证前也没有人让我的家人再次确认面积是否有出入的问题。 以上情况属实,恳请市长协调相关部门给与处理。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回复单位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5-04-22 18:3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4月18日西津街道林业人员、综治办工作人员、罗溪村工作人员,对方当事人,到与胡**交界的山场进行现场界线确认,认为与事实界限误差极大,不予认可胡**母亲指认的棕树(界线标示物)。西津街道综治中心需继续对纠纷界址进行权属登记(自留山证、林权证等)收集和分山到户知情人走访调查。4月21日,前往宁国市档案馆调取复印了此纠纷林地的自留山证存根。罗溪村已经联系胡**、王**双方当事人和村民组分山到户知情人,与综治办、林业,准备雨后天晴再进行一次现场调解。调查过程需一定时间,待调查结果出来,西津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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