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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杨***

一家四口没有房屋住

发布时间:2025-02-20 11:22责任单位: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尊敬的市长您好,本人是宁墩镇黄岗村黄坞组村民,本人一家四口现与弟弟一家六口共十人居住在一起。现急需要新建房屋。本人有一处老宅基地,老房是一几年失修后倒塌了,去年申请建房一直不给批复,望领导核实我的情况!给我们一家四口有一个居住的地方。
回复单位 宁国市宁墩镇人民政府 2025-02-24 16:0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了解,你户现有人口10人,目前居住在宁墩镇黄岗村黄坞组,在黄坞组有一套房子现住,同组他处曾有一处老房子,已于多年前倒塌,目前该地块做菜地使用。前期你户以现住房不满足居住为由,提出在老房基位置再审批一块宅基地。经现场查看,你户申请宅基地的位置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调地类为林地和旱地,不符合建房的土地性质要求,经过测绘,你户现住房占地面积为408平方,已超过2户宅基地面积。根据宁政办〔2020〕23号《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第二条:“宅基地选址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第七条:“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两户以上宅基地面积标准,要求分户的”。综上,你户不符合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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